楼主: 蝶舞

关于维护原创作品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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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0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20# 水琏 的帖子

如果只是借用音乐还可以理解,但如果只是改个署名就成了自己的了,这无异于偷窃,能做图的朋友都知道,有个好的创意,再用PS把它表现出来,没有几天时间是做不来的,费心尽力的劳动就这样被侵占了,如果是我,我是绝对接受不了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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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09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,怎么说呢,我的观点不太和大家一样,作品,你做得好,别人才会用你的,别人给你贴到其他地方,形成了事实上的对你的作品的认可,仅仅是表现的手法不同而已,再说,共享资源是网络上的潜规则,认真的说,每一个作品,或多或少都会有来自别人的素材,那么,就算注明了来自网络,与这事也无非是异曲同工而已.没必要搞得那么严肃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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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1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觉得这样的惩罚太重了( t0 d2 y3 w! U$ ~1 k. B- m- h# l4 o
什么错不能改正的?
  G8 u8 W1 I( O3 |( \. M不要都一棍子打死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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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1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22# 寂寞寒凝 的帖子

其实网路东西看原创很难,特别音画,那我们就看作品是不是有自己得心血在里面了O(∩_∩)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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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1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22# 寂寞寒凝 的帖子

老大曾说过,是不是原创,最主要的要看有没有再加工创作的一个过程,如果只改个名字,能算是再加工创作吗?我们制作音画,图片素材大多来自别人的劳动,这是事实,但一幅成功的作品,有哪一位是把原始图片贴上,再加上音乐和其它元素就完事?这其间创意、构思、融图、抠图、各种PS技巧的使用,体现出的难道不是自己的心血?代码可以套用,意境可以学习,技巧可以通过练习提高,但不能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,这是个原则问题,无论在网上还是网下都是一样的。可以这样说:制作音画的朋友们,大多是从“盗”开始的,但“盗”亦有道,要光明磊落,不能掩耳盗铃,在这个信息四通八达的时代,任何不尊重别人的行为都是瞒不得人的。当然,也不是要一棍子打死人,要给机会,但是,任何事情都要有规距,论坛的首页清楚的声明大家都应该看过,如果放纵这种行为的不断发生,不但会自毁声誉,也会使论坛形象蒙尘,这才是我们不原看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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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12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25# 绣刀 的帖子

O(∩_∩)O哈哈~。还很有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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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22 13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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